
公告日期:2020-05-12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6
第九章 通知和信息披露制度......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和清算的公告......38
I
第一节 合并、分立、减资的公告......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办法......39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0
第十二章 关联交易......4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四章 附 则......44
II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公司,公司由山西阳光三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原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原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潇河园区大昌路 69 号 1 幢 11 层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武洛街 6 号 5 层(自主申报)
邮政编码:03003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36,000,000.00),股份总额 3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30 年,从成立之日起。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质量求生存”的发展理念,弘扬“诚信、创新、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始终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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