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8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8312 证券简称:朝农高科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 号《关于对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朝斌、汤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安徽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黄朝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汤文军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存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不及时, 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公告编号:2024-004
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违规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未披露股权转让、承包经营等事项,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未及时披露行政处罚、董事会决议、停产、银行账户被冻结、重大诉讼等事项,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号)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存在会计凭证未记录记账人和复核人、材料入库缺少入库单、未按照内控制度对存货定期进行盘点等问题,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四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租赁事项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 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时任董事长黄朝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汤文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黄朝斌和汤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向安徽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4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按照要求编制书面报告并向安徽监管局进行报送,同时以更积极的态度进行公司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朝斌、汤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 号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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