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20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8332 证券简称:威特焊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司法冻结概述
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告披露了公司股东傅开武持有公司股份 14,892,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6.149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1,169,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723,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
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6 日止。冻结股份未在
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朱丽玲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4776%。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912,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37,5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22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冻结股份未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股份司法冻结解除的情况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股东傅开武、朱丽玲收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2022)甘 0105 民初 453 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2)甘 0105 民初 453 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并解除对被告傅开武、朱丽玲持有的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采取的冻结、查封措施。
2022 年 10 月 19 日经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发的《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司法协助信息栏显示,公司股东傅开武持有的 14,892,000 股股
公告编号:2022-035
份以及公司股东朱丽玲持有的 2,550,000 股股份,已被解除司法冻结,现予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甘 0105 民初 453 号》;
2、《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甘 0105 民初 453 号之一》;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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