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2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8335 证券简称:上海领灿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222,966.5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791,297.0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25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3-024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9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0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28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777 号东方希望大厦 12 楼 EH 室
联系人:谢华
电话:021-58771626
传真:021-58772338
六、备查文件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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