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8335 证券简称:上海领灿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 neeq. com.cn)发布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现需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 3,162,110.78 中的 2,000,0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7 元。本次现金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更正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
利润 3,162,110.78 中的 2,004,0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7 元。
本次现金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