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8335 证券简称:上海领灿 主办券商:光大证
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 neeq. com. cn)发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现需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2,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7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 元,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更正后: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2,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
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7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4,000 元,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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