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8344 证券简称:新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目前公司股票流动性差,且挂牌期间每年需维持费用较高,根据公司的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公司拟申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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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回购: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
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实
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
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
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与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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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15 日内,为提交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将书面收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寄送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历次交易的完整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的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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