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8379 证券简称:贺思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湖北贺思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湖北贺思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
第 0216004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诉讼及预计负债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九)其他应付款、(二十三)预计负债、七、承诺及或有事项”之“ (二) 或有事项”所述,因未能如期偿到期债务引发诸多诉讼事项,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受理并裁定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根据债权人申报的债务核实并确认了部分诉讼事项的预计负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申报会议申报债权金额 2,122.90 万元,存在暂缓确认等事项,且与其他应付账款、预计负债科目金额存在差异,虽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必要列报和计提,但诉讼事项及其他诉讼事项的复杂性以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违约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持保留意见。
(2)合同履约成本的准确性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五)存货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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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成本账面原值为 3,035.49 万元,计提跌价准备 3.62 万元,净值 3,031.87 万
元,主要为建造合同已完工未验收结算的存货。我们获取了工程结算单,实施了检查、现场盘点等程序,但由于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目前项目均处于停止状态,后续可收回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项目公允价值的资料。基于上述情况,我们无法确定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计价的准确性。
(3)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及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4)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造成我们无法判断对贺思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确切影响金额。
(5)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贺思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 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二、董事会就上述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问题与风险,该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针对审计报告所强调的事项,公司将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在本次破产重整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及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一致性,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公司治理,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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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并积极贯彻落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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