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8384 证券简称:新港联行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变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2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采用追溯调整,对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22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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