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8384 证券简称:新港联行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应收款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公司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金额合计 1,954,988.36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成都市润莱置业有限公司 佣金 1,590,000.00 债务重组,准许核销
成都新鼎置业有限公司 佣金 364,988.36 确无法收回,准许核销
合计 1,954,988.36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公司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公司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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