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新港联行
NEEQ : 838384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红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缪军保证半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七、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不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6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8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3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01
附件Ⅱ 融资情况...... 10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 1 号 IFS 国际金融
中心 2 号办公楼 3711-13 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新港联行、公司、本公司 指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指 张红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庆新港汇智 指 重庆新港汇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天江坤宸 指 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
恒信通达 指 成都恒信通达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恒美商业 指 成都恒美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乾美商业 指 成都乾美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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