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7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8384 证券简称:新港联行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1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1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期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 01 民终15086 号),二审已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成都富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博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娟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代理服务方
公告编号:2023-04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原被告双方就原告代理销售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 600 号富豪公
馆住宅、商铺、车位达成一致,签订了《富豪公馆项目营销代理合同》。原告完成代理销售后,被告仍拖欠原告代理销售佣金 512,622.45 元,经原告多次催收,均拒绝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销售代理费 512,622.45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暂计 15,356.20 元(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按年息 3.85%,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案件受理费。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1、新港联行向富博公司赔偿损失 98,400 元;
2、新港联行向富博公司支付违约金 500,000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收到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时((2022)
川 0114 民初 11454 号),一审已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一、富博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新港联行支付 476,506.45 元;
二、富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新港联行支付利息(利息以
476,506.45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按年利率 3.85%计算至付
清之日止;)
三、新港联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富博公司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
四、驳回新港联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富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编号:2023-042
(二)二审情况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如下: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二、三、四项;2、支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富博公司的全部反诉诉讼请求;3、富博公司承担一、二审本反诉全部诉讼费。
公司于近期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 01民终 15086 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催收相关债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催收相关债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 01 民终 15086
号)》。
公告编号:2023-042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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