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新港联行
NEEQ: 838384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红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缪军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8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1
第五节 行业信息 ...... 24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0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2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 1 号 IFS 国际金融中心 2 号办公楼
3711-13 号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新港联行、公司、本公司 指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指 张红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恒信通达 指 成都恒信通达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恒美商业 指 成都恒美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乾美商业 指 成都乾美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华安证券、主办券商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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