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8384 证券简称:新港联行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龚莹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www.neeq.com.cn)的《四川新港联
公告编号:2024-033
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www.neeq.com.cn)的《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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