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15 15:34:13 股吧网页版
中视华闻: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5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8387 证券简称:中视华闻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中视华闻传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视华闻传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徐淑光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签署了《北京中视华闻传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承诺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内容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上述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3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基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须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 1 个月内(以公司签收快递时间为准)。在申请有效期限内,异议股东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chinally@vip.sina.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的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异议股东可在回

公告编号:2021-003

购申请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回购事宜联系人:刘晓丹

电话:010-51002036

传真:010-51002039

邮箱:chinally@vip.sina.com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 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