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28
公告编号:2022-073
证券代码:838404 证券简称:美陵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份登
记确认书》,《股份登记确认书》表明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完成公司本次
发行的优先股(证券简称:美陵优 1,证券代码:820048)的股份初始登记。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告编号:2022-059)中所约定:“本次发行以现金方式支付优先股股息。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方式,首个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发行对象认购款到账日。除最后一期计息期间外,每年的 5 月 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为股息支付日,支付上一计息年度(期间)的优先股股息。计息周期不足 12 个月的,股息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当年约定支付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计息年度(期间)及付息安排如下:
(1) 首个计息期间为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至当年末,该计息期间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该计息期间次年的 5 月 31 日;
(2) 首个计息期间后的完整计息年度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该年的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息支付日为每个完整计息年度次年的 5 月 31 日。
(3)最后一期计息期间为 1 月 1 日起至本次发行优先股全部回售或赎回之
日止。公司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份赎回价款时一并支付最后一个完整计息年度的股息,并且支付最后一期计息期间的股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股息及其孳息(孳息的计算公式为:递延支付的股息×应支付月份上一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递延天数/365)。”
公告编号:2022-073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收到优先股发行的全部认购款,即 2022 年 12 月 8
日为投资完成日。2022 年 12 月 8 日为首个计息起始日,首个计息周期为 12 月
8 日至当年的 12 月 31 日,此后的计息周期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该年的 12 月 31
日。本次优先股股票的股息支付日为次年 5 月 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