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8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8404 证券简称:美陵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淄博齐信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投资”)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签订了《优先股认购协
议》。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齐信投资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资 2,000 万元
人民币认购了公司发行的 20 万股优先股。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完成本次
发行的优先股(以下简称“美陵优 1”,证券代码:820048)的股份初始登记。
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中设置的赎回条款约定,本次优先股自初始登记完
成之日起满 1 年及满 2 年,公司及齐信投资均有权在优先股存续期满 1 年之后
30 日内及满 2 年之后 30 日内提前赎回或者回售部分或全部优先股。经公司与齐
信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提前赎回公司已发行的全部优先股。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美陵优 1”优先股的议案》,再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赎回优先股的基本情况及计算过程
证券简称:美陵优 1
证券代码:820048
赎回数量:20 万股
赎回本金:2000 万元
“美陵优 1”共计 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规模 20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本次拟赎回全部优先股。“美陵优 1”以现金方式支付优先股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方式,首个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发行对象认购款到账日。除最后一期计息期间外,每年的 5 月 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为股息支付日,支付上一计息年度(期间)的优先股股息。计息周期不足 12 个月的,股息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当年约定支付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递延
支付 2022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亏损,财务指标不符合派发 2022 年度优先股股息的条件,经公司与“美陵优 1”优先股股东沟通,公司将递延派发“美陵优 1”的 2022 年度股息,在下一期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将累计支付 2022 年度优先股股息以及递延期间的孳息,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递延支付 2022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上述事项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本次赎回价款=优先股票面金额+累计未支付股息+孳息。
1. 累计未支付的股息:截至赎回日,乙方累计未向甲方支付的股息为
1,054,849.32 元,其中:(i)首个计息周期(即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当年的 12 月
31 日)未付的股息(即递延支付的股息)为 61,150.68 元(计算公式:20,000,000
元×4.65%×24 天/365);(ii)第二个计息周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当年的 12
月 31 日)未付的股息为 930,000.00 元(计算公式:20,000,000 元×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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