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8415 证券简称:优景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节约运营成本和提升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研究,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日常运作将正常进行,公司将进一步降本增效,持续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对异
公告编号:2024-002
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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