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7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8437 证券简称:骅盛车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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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37 骅盛车电 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施洋、吴楠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宏钦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正煌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2]00092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履行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江苏骅盛车用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2-007、2022-008。(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作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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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并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2021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合法设立的。该公司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完成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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