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专项说明
炎黄专审字【2024】第 0112 号
关于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炎黄专审字【2024】第 0112 号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芃
泰发展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6 月 2 0 日出具了带有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炎黄会审字【2024】第 0111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所述,芃泰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泓源建设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李军参与配合天津市纪委监委对某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进行调查,将 5,587,497.32 元作为暂扣款项汇入监察委指定账户内。截止 2023 年12 月 31 日,配合调查的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形成或有负债。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八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凋串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 " 二、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 ” 进一步指出, “注
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屈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所规定的未决诉讼仲裁形成或有负债、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 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因此,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 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千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 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因此,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 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o 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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