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38440 证券简称:芃泰发展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62 号)、《关于对范利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2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袁子玫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范利华 董监高
露事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56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2024年4月30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袁子玫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范利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袁子玫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范利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5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将全面整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62 号)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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