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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9 17:24:16 股吧网页版
芃泰发展: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9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838440 证券简称:芃泰发展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24]2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袁子玫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范利华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6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袁子玫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范利华作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袁子玫、范利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将全面整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24]21 号)

芃泰科技发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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