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3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8448 证券简称:联创云科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牛志贵、焦峰和齐济的通知,为明确牛志贵、焦峰和齐济的一致行动关系,维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和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一致之目的,双方于2022年4月11日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牛志贵、焦峰和齐济前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明确牛志贵、焦峰和齐济的一致行动关系,维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和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一致之目的,三方于2022年4月11日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协议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未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协议各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也不得订立转让协议;为不使公司的股权结构出现潜在不稳定因素,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未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各方不得向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质
公告编号:2022-014
押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2、为更好的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协议或合同;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代持所持股权或代为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并代行表决权。
3、各方商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以后行使与公司股东会有关的权利时将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4、在公司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之前,各方应协商一致,并将协商一致的意见作为各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在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各方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按照牛志贵的意见进行表决。
5、本协议签署前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表决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事实上的一致行动关系,各方对历史上的一致行动行为予以追认。
6、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各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三方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旨在明确三方继续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共同实施重大影响的一致行动,确保三方构成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牛志贵、焦峰和齐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目录
牛志贵、焦峰和齐济重新签署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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