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38458 证券简称:宁波协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慈溪农商银行申请借款,银行授信额度为 10,000,000.00 元,应园、冯炜炜提供
最高额 10,000,000.00 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申请的借款,银行授信额度为 6,000,000.00 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由宁波协源提供担保,并追加应园、冯炜炜的个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 月 20 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审议并通过了《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35
2、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3、回避表决情况:冯炜炜、应园回避表决。
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冯炜炜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金东小区
关联关系:冯炜炜系宁波协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应园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振东居委人和街
关联关系:应园系宁波协源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上述追认关联交易均为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便利提供的无偿担保。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独立性不会因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商业行为,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告编号:2023-035
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慈溪农商银行申请借款,银行授信额度为 10,000,000.00 元,应园、冯炜炜提供
最高额 10,000,000.00 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申请的借款,银行授信额度为 6,000,000.00 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由宁波协源提供担保,并追加应园、冯炜炜的个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 月 20 日。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目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关联方为公司融资便利提供的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不存在风险。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正常经营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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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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