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8470 证券简称:斯维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6 月 12 日,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量(股) (元/股) (元)
中国中建科
1 创集团有限 45,400,000 6.6 299,640,000.00 现金
公司
合计 - 45,400,000 - 299,640,0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公告编号:2024-030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4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4 年 7 月 4 日(含本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含本日)认购人进行股
票认购,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指定账户。
2、2024 年 7 月 12 日前(含本日),认购人将银行汇款底单扫描后邮件发送
至 公 司 指 定 邮 箱 (fhy@thsware.com) , 同 时 进 行 电 话 确 认 ( 公 司 电 话 :
0755-33300209)。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汇款单,并确认收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电话通知认购人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南外滩支行
账号 440386909227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认购人应以汇款形式缴存,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在汇入款项时,需在汇款用途栏、备注栏或摘要栏中注明“投资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中扣除。
公告编号:2024-0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司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汇至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汇款金额须以股票认购合同中约定的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如若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可认购股份数量不一致的,以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股票认购合同中确认的可认购股份二者中孰少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验资报告出具后次一转让日将超额部分无息退回认购人;
(三)认购人在将认购资金汇入股票发行指定缴款账户一个工作日后或在规定日期前,公司尚未与认购人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人的情况,请认购人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樊红缨
电话 0755-33300209
传真 0755-333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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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