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8473 证券简称:慧眼数据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0:00。
公告编号:2023-011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73 慧眼数据 2023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11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拟定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就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情况提请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21,267,383.55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股本总额35,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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