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21:08:19 股吧网页版
远正智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8486 证券简称:远正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追溯更正,涉及的财务报告期间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税务局等机关检查,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经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1)公司存在收入确认不准确。
对项目质保金比例较高,回收期限较长,具有融资性质,公司按应收质保金
全额确认收入,未按折现价值确认收入。(2)会计科目披露不准确。质保金
收回期限一年以内分类为合同资产,收回期限超一年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对部分项目的应收质保金和应收未结算款存在分类错误的情形。(3)未
按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对员工宿舍租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按要求
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上述事项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四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第十四条的规定,不符合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212 号)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同时对营业收入、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使用权资产、其他
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应收款、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所得税费用等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
整。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134,967,267.17 -289,582.71 134,677,684.46 -0.2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