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8486 证券简称:远正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应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在本章程第三十八 当切实履行职责,在本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 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监事会自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主持。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 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 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监事会自 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 到提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监事主持。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 会并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 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 得低于 10%。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 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主持。
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到提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会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信息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 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 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会并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
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 10%。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
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主持。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包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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