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8498 证券简称:耐特阀门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耐特阀门”)
收购人陶仁根、柴为民、张孝忠、张孝方、吕有钰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各方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内部决策程序中采取“一致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收购人陶仁根系公司共同创始人、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耐特阀门 8,91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7.82%;收购人柴为民系投资人,直接持有耐特阀门 8,25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6.50%;收购人张孝忠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耐特阀门 7,59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5.18%;收购人张孝方系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耐特阀门4,620,000 股,持股比例为 9.24%;收购人吕有钰系公司共同创始人,直接持有耐特阀门 3,630,000 股,持股比例为 7.26%。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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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服务有限公司、陶仁根、柴为民、张孝忠、张孝方和吕有钰,其中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4%的股份,陶仁根、柴为民、张孝忠、张孝方和吕有钰合计持有公司 66%。
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本协议各方决定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
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一致行动股份
各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所称的一致行动股份指各方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 所持股份(股) 股份比例(%)
1 陶仁根 8,910,000 17.82
2 柴为民 8,250,000 16.50
3 张孝忠 7,590,000 15.18
4 张孝方 4,620,000 9.24
5 吕有钰 3,630,000 7.26
合计 - 33,000,000 66.00
除前述各方已实际持有的股份外,还应包括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因获送红股、派发股利、转增股本、受让、获赠、获授予、股权激励或其他原因增加直接、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第二条 一致行动人安排
1、各方同意,向公司提出任何议案及在股东会中对任何议案进行表决时,均保持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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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方同意,协议各方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均保持一致。
3、各方同意,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以陶仁根的意见为准,并按其意见行使最终的表决权。
4、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也可以委托陶仁根代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一致行动期限
一致行动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
第四条 各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2、各方均具有订立、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独立履行本协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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