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粮油仓储单位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情况向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稿提到,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等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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