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9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8514 证券简称:ST 瑞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疆瑞祥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第一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新疆瑞祥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欧维
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3 月 28 日更名,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冯
军江、杭州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藕宗、王旭光、孔云锋、王伟等六人(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吉伟成、王文(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杭州欧维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冯军江、杭州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藕宗、王旭光、孔云锋、王伟等六人拟转让其各自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合计6,6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4242%;吉伟成拟受让公司 3,95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336%;王文拟受让公司 2,7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906%。本次股权转让采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
由于本次交易的股份存在限售股,本次交易安排如下:
1、流通股份转让安排:
受让方同意通过现金方式以【165,396】元的支付对价购买转让方持有的公司【1,181,400】股流通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2.6850】%,“流通股份”);转让方同意将流通股份按照协议约定转让给受让方。
公告编号:2024-034
其中,吉伟成受让冯军江、王旭光、孔云锋合计持有的公司【704,900】股流通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7.5687】%)、王文受让杭州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伟合计持有的公司【476,500】股流通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1163】%)。
2、限售股份转让安排:
受让方同意通过现金方式以【765,884】元的支付对价购买转让方持有的公司【5,470,600】股限售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8.7392】%,“限售股份”)。待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后,按照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受让该等限售股份,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该等限售股份。
其中,吉伟成受让冯军江持有的【866,800】股限售股和杭州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藕宗、王旭光、王伟、孔云锋持有的全部限售股股份,合计【3,247,100】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4.8648】%);王文受让冯军江持有的【2,223,500】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3.8742】%)。
上述标的股份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进行,股份交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进行。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公司已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欧维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欧维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3-035)、《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吉伟成收购杭州欧维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0)《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3-043、2023-044、2023-045);
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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