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1
公告编号:2020-048
证券代码:838517 证券简称:大森机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对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9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9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森机电),住所地:长葛市产业为集聚区祥和路南侧。
赵晓东,男,1980 年 9 月出生,时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48
2018 年 7 月,大森机电与第三方机构深圳盛银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财务顾问协议》,约定由第三方机构寻找投资者,协议约定大森机电定向对实际控制人赵晓东发行不超过 500 万股股票,并由投资人认购赵晓东所持大森机电定向发行的股份。此后,大森机电、赵晓东共与 47 名投资者签订《股权认购协议》,共筹资 5065 万元,协议约定投资人认购赵晓东所持大森机电定向发行的股份。然而,其后大森机电并未开展股票定向发行工作。
大森机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构成股份代持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控股股东赵晓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
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
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大森机电及赵晓东被出具警示函,大森机电及相关人员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暂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48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及时清理股权代持,确保公司股权明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題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17 号)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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