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2
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838517 证券简称:大森机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否
执行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浙 0483 民初 309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
案号:(2020)浙 0483 执 345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嘉兴桐乡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案号:(2020)浙 0483 执 3451 号
根据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 0483 民初 3090 号民事调解书,
被告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需分 3 期于 2020 年 9 月底前向原告嘉兴道盛核
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付清所欠货款 1234384.67 元:于 2020 年 7 月底前支付 740000
元,于 2020 年 8 月底前支付 300000 元,于 2020 年 9 月底前支付 194384.67 元。
公告编号:2020-050
如被告未按约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需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案
件受理费 15910 元,减半收取 795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2955 元,由被告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告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支付原告 740000 元,
因剩余付款义务未按期履行,根据调解书,需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共计欠款 610000 元。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及社会公众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尽早解决上述事宜,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图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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