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2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38517 证券简称:大森机电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赵晓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3 民初 319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案号:(2020)粤 0303 执 2637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案号(2020)粤 0303 执 26378 号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0303 民初 3190 号民事调解
书,被告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应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其尚
欠原告深圳市民信惠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预付款本息合计 1017604.97 元。
如被告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则应以未支付
公告编号:2020-051
本金 1008019.26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支付利息。被告赵晓东和被告李相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 24376 元减半收取未 12188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全担保费 1717.60
元,公告费 500 元及查档费 500 元,合计 32093.6 元由被告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该款被告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原告)。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社会公众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知悉该事项后,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协调处理,尽快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图
河南大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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