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达: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0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8519 证券简称:同力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律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原定为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天津燕津律师事务所。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审议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律师事务所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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