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8519 证券简称:同力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延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报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要求,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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