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67
证券代码:838522 证券简称:大力人良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上海大力人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股份特
定事项协议转让暨收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6日,胡李宏与王晓、杨雪群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交易方案为:王晓将持有的4,656,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胡李宏,杨雪群将持有的1,5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胡李宏。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情况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交易双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提出挂牌公司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
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力人良特 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452号),2024年11月7 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 交易已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
公告编号:2024-067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交易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序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号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比例 持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
1 胡李宏 0 0% 6,156,000 76.95%
2 王晓 4,656,000 58.20% 0 0%
3 杨雪群 1,500,000 18.75% 0 0%
本次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事会
提醒投资者,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力人良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
确认函》(股转函[2024]2452号);
(二)中国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海大力人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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