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2
证券代码:838531 证券简称:ST 圣帕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圣帕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核融资期间放弃向阳春中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权利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圣帕电力阳春项目回款资
金账户监管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54),并于同日
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发送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受疫情影响,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并
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55),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4,790,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1%。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5 人,董事张丹和汤昕因疫情原因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否决《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核融资期间放弃向阳春中
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权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圣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圣帕电力”)承接阳春市陂
面镇黑石岗硫铁矿 5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下称“阳春项目”)EPC 总包工程,阳春中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阳春中能科”)应付圣帕电力借款、工程款、运维费、质保金。
阳春中能科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12 年。届时,阳春中能科将优先向原融资租赁方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约 81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华能最终核算为准),解除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圣帕电力所有与华能天成的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意向中核租赁承诺:在中核租赁融资租赁期限内,公司及其子公司附条件放弃向阳春中能科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权利,前提如下:
1、阳春中能科收到中核租赁融资款 20000 万元后,向圣帕电力支付不低于 11000 万元项目工程款;
2、同时,阳春项目收到全国再生能源每笔补贴款后 10 天内全部支付至圣帕电力账户;
3、若阳春项目被第三方收购或并购,转让价格应不低于 6192.95万元,阳春中能科收到转让价款后 10 天内支付至圣帕电力账户(在剩余应付款范围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724,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反对股数 44,851,1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弃权股数 3,214,1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8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否决《关于子公司圣帕电力阳春项目回款资金账户监管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圣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圣帕电力”)承接阳春市陂面镇黑石岗硫铁矿 5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下称“阳春项目”)EPC 总包工程,阳春中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阳春中能科”)应付圣帕电力借款、工程款、运维费、质保金。
为保证阳春项目回款资金得到合法、合理使用,建议圣帕电力新开立银行专户收取阳春电站回款,并由圣帕电力及圣帕公司投资人股东代表进行监管。具体监管方案由圣帕公司股东大会商议和拟定。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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