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838531 证券简称:ST 圣帕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徐娘华、惠州市天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
承诺主体名称 宪宏、易利华、刘锦荣、骆锦辉、吴成会、林泽伟、刘廷
武、张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15 年 10 月 13 日-2018 年 4 月 30 日
1、对常州高新投、粤科惠华的承诺
2015 年 10 月,惠州圣帕新材料有限公司及
公司原有股东与增资方常州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下称“常州高新投”)以及广东粤科惠华电
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粤科惠
华”),分别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约定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应不少于人民币 2,800 万
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应不少于人民币 3,640
万元,若 2015 年未实现净利润 2,800 万元业绩目
承诺事项的内容 标时,允许用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弥补,即
2015-2016 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6,440 万元
时视为完成所承诺的业绩。
若公司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
合计低于业绩承诺 6,440 万元时,则股东徐娘华、
刘锦荣、何宪宏、易利华、骆锦辉、林泽伟、吴
成会、刘廷武、张丹承诺根据经增资方认可的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实际净利
润,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增资方,具体补偿方法为:
2015 年补偿金额=1,000 万元×(1-2015 年
经审计净利润/2,800 万元)
2016 年补偿金额=1,000 万元×(1-2015 年
至 2016 年经审计净利润之和/6,44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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