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0 号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录
目录 页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0 号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盛股份”)管理层就 2023 年 06 月 30 日天盛股份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天盛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天盛股份是否于 2023 年 0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0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现将公司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内控缺陷一经辨认,本公司即进行修改相关的制度与调整控制程序等措施予以修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评价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一)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并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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