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4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8547 证券简称:天盛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公告编号:2024-036
度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我们认为预计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为公司现阶段更好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元、叶玲、季翔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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