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8548 证券简称:主线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成都主线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告的补发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因与成都众艺天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告)承揽合同纠纷
一案,已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作出《民事判
决书》((2019)川 0104 民初 7264 号),判决公司向原告支付舞台搭
建、设备租赁等费用共计 134,800 元及自 2019 年 7 月 3 日起至实际
清偿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该案判决后,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上诉,后撤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作
出(2019)川 01 民终 19548 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公司撤诉,一审判
决书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收到该裁
定书,一审判决书已生效。根据原告申请,冻结公司上述账户,执行标的 136,298 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初获知银行账户被冻结,由于公司相关工作
人员的疏忽,未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及时改正,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成都主线文化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2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进行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特此公告。
成都主线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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