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1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8553 证券简称:精华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d.com.cn)披露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原公告部分内容需要补充更正,做如下更正:
1、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一、交易概况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挂牌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463.77 万元,归属于挂
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4806.52 万元。本次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子公司 30%的
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成交价格为 15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
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较低,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2-027
更正后:
一、交易概况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挂牌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463.77 万元,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4806.52 万元。本次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子公司 30%的股
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比例为 4.64%
和 6.24%;成交价格为 15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比例为 0.23%
和 0.31%,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其他情况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d.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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