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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5 15:41:27 股吧网页版
力美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15


证券代码:838556 证券简称:力美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转让方: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受让方:嘉兴飞图胜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图胜元”);

交易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博大数据”)4.318%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转让清博大数据 4.318%股权给飞图胜元;

交易价格:1000 万元人民币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的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资产总
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计算本办法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28,820,750.87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为 20,611,119.58元。公司股权转让前未控制清博大数据,不涉及出售股权导致丧失控
制权的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清博大数据 4.318%的股权在
公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36,386.43 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4.64%,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48%,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318%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嘉兴飞图胜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7
室-16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7 室-1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飞图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318%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5 号 133 幢 13 层 1301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259311Y;注册资本:671.47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5 号 133 幢 13 层 1301;法定代表人:
叶晨瑜;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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