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8558 证券简称:海兴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原预计 2022 年度向揭阳市新与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塑料制品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现实际向其销售 1,173.03 万元,需就超出金额进行补充审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揭阳市新与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0
住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诸美路段曲溪玩具厂 6 号房
注册地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诸美路段曲溪玩具厂 6 号房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网上贸易
法定代表人:许洁芬
控股股东:许洁芬
实际控制人:许洁芬
关联关系:报告期内曾是公司员工控制之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有偿、自愿、公平的商业原则,参照市场行情经双方充分讨论后确定的交易价格。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合理的业务需要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告编号:2023-010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或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显失公平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