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838563 证券简称:宇清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现场+通讯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 10:00
通讯方式投票时间与现场时间同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563 宇清科技 2022 年 7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许洲波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以及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2021 年财务报
表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完整、准确、
真实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次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目前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完整、准确、真实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了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
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九)审议《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核报告》
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所涉及事项与带强调事项段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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