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1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8563 证券简称:宇清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一)截至2023年4月30日,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清科技”或“公司”)未能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事先告知函
{2023}38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项的规
定,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3-014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1)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挂牌。
(2)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
展
(1)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积极协调,争取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
(2)根据纪律处分告知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积极协调,争取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拟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尚未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告编号:2023-014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吴月民
联系电话:0572-6390155
邮箱:yuqing@yuqingt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宇清科技)
(二)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专员
联系电话:0571-87152602
邮箱:zhangcc@cts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
六、 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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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