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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5 16:46:37 股吧网页版
宇清科技: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8563 证券简称:宇清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11号),因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发布的《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审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

公告编号:2023-023

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宇清”。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吴月民
联系电话:0572-6390155
电子邮箱:yuqing@yuqingt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村(宇清科技)
主办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专员
联系电话:0571-87152602
电子邮箱:zhangcc@ctsec.com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宇清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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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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