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14
证券代码:838571 证券简称:宏正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9 月 30 日书面通知
5. 会议主持人:沈陆巍先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一) 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发行规则》”)等,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徐伟;胡瑜、徐奇立、戴锋、姜学庆 4 名公司股东兼董事;陈超、陈彩琴、王李萍等 20名公司股东兼核心员工;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股东)、覃文(股东)7 名新认定的核心员工。总计 32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49 万股,每股 4.27 元,共计募集资金209.23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中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2 年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因此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徐伟;胡瑜、徐奇立、戴锋、姜学庆 4 名公司股东兼董事;陈超、陈彩琴、王李萍等 20 名公司股东兼核心员工;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股东)、覃文(股东)7 名新认定的核心员工。总计 32 名自然人(以下简称“发行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
计 49 万股,每股 4.2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9.23 万元。
公司拟与前述发行对象签署《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监管总局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登记制度的要求(详见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打造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索引号 2022-1646795012168)及
企业发展的规划,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公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徐伟;胡瑜、徐奇立、戴锋、姜学庆 4 名公司股东兼董事;陈超、陈彩琴、王李萍等 20 名公司股东兼核心员工;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股东)、覃文(股东)7 名新认定的核心员工。总计 32 个自然人定向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故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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