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4
证券代码:838571 证券简称:宏正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9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571 宏正设计 2022 年 10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实现公司更好、更快成长,公司董事会提名: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覃文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核心员工名单及其任职情况见附件。本核心员工名单将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
(二)审议《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发行规则》”)等,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徐伟;胡瑜、徐奇立、戴锋、姜学庆 4 名公司股东兼董事;陈超、陈彩琴、王李萍等 20 名公司股东兼核心员工;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股东)、覃文(股东)7 名新认定的核
心员工。总计 32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49 万股,每股 4.2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9.23 万元。
(三)审议《关于确认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中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因此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徐伟;胡瑜、徐奇立、戴锋、姜学庆 4 名公司股东兼董事;陈超、陈彩琴、王李萍等 20 名公司股东兼核心员工;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股东)、覃文(股东)7 名新认定的核心员工。总计 32 名自然人(以
下简称“发行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49 万股,每股 4.2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9.23 万元。
公司拟与前述发行对象签署《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协议>》。(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 8 月 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
发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监管总局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登记制度的要求(详见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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